遗产继承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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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产继承注意事项

遗产继承注意事项一:继承发生后,办理时间不要拖。

案例:张某的父亲名下有套房产,张某父亲于2013年7月6日去世,张某爷爷于2015年8月2日去世,张某奶奶2012年5月2日去世,张某兄妹2人,其中姐姐于2018年9月去世,张某有2个姑姑在外地,1个伯父在美国,2018年前往公证处咨询继承,工作人员告知需要下列人员到场:张某姐姐的丈夫,孩子,张某母亲,张某的2个姑姑,张某的伯父,如不能到场的,需要在当地公证处做放弃声明,但是张某的伯父目前脑梗,意识不清,还需指定法定代理人,手续繁琐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一章第5条: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,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,有遗赠抚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二章第十条: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
第一顺序:配偶,子女,父母。

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,祖父母,外祖父母。

如果在张某爷爷去世前办理(前提爷爷意识清醒),只会涉及的继承人:张的爷爷,妈妈,姐姐,张本人,

如果张某当年能及时办理继承,就不会拖出这么多继承人了。

继承发生后,需第一时间办理,越早办理,手续越简便。否则越拖,越耗时耗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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